国机重装(601399):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原标题:国机重装: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7年9月25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四川省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600735892505H。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1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64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万股,于2010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5月15日出具的《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15﹞191号),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于2015年7月20日起在全国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