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股份(688219):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会通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会通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数量:1,360,000元(13,600张) ? 赎回兑付总金额:1,368,608.80元(含当期利息) ?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7月25日 ?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7月25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的满足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会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会通转债”的赎回条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会通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会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会通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会通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025年7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号:2025-041),并于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4日期间披露了8次关于实施“会通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公告。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5年7月24日 2、赎回对象范围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7月2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会通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633元/张,计算过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前计息年度(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5日),票面利率为1.00%。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7月25日(算头不算尾),共计231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0%×231/365=0.633元/张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33=100.633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7月25日 5、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7月25日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结果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7月24日)收市后,“会通转债”余额为人民币1,360,000元(13,6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0.16%;累计共有828,640,000元“会通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为91,153,921股,占“会通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9.85%。 截至2025年7月24日,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本次可转债停止交易及冻结情况 2025年7月22日起,“会通转债”停止交易,2025年7月24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1,360,000元“会通转债”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三)赎回兑付金额及发放日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赎回“会通转债”的数量为13,60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368,608.80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7月25日。 (四)本次可转债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368,608.80元(含当期利息),占发行总额的0.16%,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可转债提前赎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50,437,553股,因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三、本次股本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的变化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2025年7月24日收市后的总股本550,437,553股计算。 3、合肥朗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数均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供证券公司开展科创板做市交易业务的353,000股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债转股、股本总额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有关变动触及1%整数倍(其中,合肥朗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动触及5%整数倍),不涉及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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