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301186):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3187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许纪校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股东大会表决权。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3)。 2、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7月2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8)。 3、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4、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5)。 5、2024年9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1,055,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73,261,544股(“公司总股本”采用公司截至2024年8月30日的总股本数量)增加至74,316,54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上述授予登记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9月9日。 6、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60)。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950,49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46)。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价格调整公式,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15.95-0.50=15.45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调整及归属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自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2025年9月9日,如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票的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及《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激励对象尚需在进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后方可办理相应解除事宜;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调整及归属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4、《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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