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002530):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27日 15:35:38 中财网
原标题:金财互联: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工程株式会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59,776,1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67%)的股东东方工程株式会社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479,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0%)。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东方工程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东方”)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东方工程株式会社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日本东方持有本公司股份 59,776,1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67%。

注:若上述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原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947.9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0%,且满足在任意连续 90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期间: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8月 19日至 2025年 11月 18日。
(6)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若上述减持期间发生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3、日本东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中关于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日本东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起一年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011年 12月 28日,日本东方承诺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2011年 12月 31日锁定到期后,继续延长锁定 6个月至 2012年 6月 30日。日本东方所持公司股份于 2012年 7月 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日本东方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除上述承诺外,日本东方未对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事项作出过其他相关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日本东方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日本东方不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日本东方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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