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605580):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时间:2025年07月27日 16:01:39 中财网
原标题:恒盛能源: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5-
030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离任
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徐洁芬女士和公司副总经理韦建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徐洁芬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因公司治理架构调整原因,韦建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二人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后,徐洁芬女士、韦建军先生另有任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相关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 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 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 (如适用)是否存在 未履行完 毕的公开 承诺
徐洁芬非独立董 事/董事 会秘书2025年07 月25日2026年06 月20日工作变动/
韦建军副总经理2025年07 月25日2026年06 月20日公司治理 架构调整/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徐洁芬女士及韦建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二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聘任等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洁芬女士、韦建军先生分别持有公司560,000股股份和84,000股股份。徐洁芬女士和韦建军先生在辞职后仍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以及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签署的各项承诺书。

徐洁芬女士及韦建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在IPO上市、规范运作和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于2025年07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余堃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余堃先生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余堃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当选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7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7月28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余堃先生: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机国能江山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机国能江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主任;现任公司北方事业部总经理。余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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