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600062):华润双鹤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27日 16:01:47 中财网
原标题:华润双鹤:华润双鹤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的原因:鉴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79,013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注销股份数量(股)注销日期
79,01379,0132025年7月30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
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7)。

(二)2025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9),
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
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12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激励对象中1名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因退休,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已不再符合
激励条件,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回购注销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9,013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7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合计79,013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
励限制性股票6,126,686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4648689),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7名激励对
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9,013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
手续,预计该部分股份将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

证券类别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205,699-79,0136,126,68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32,630,82301,032,630,823
合计1,038,836,522-79,0131,038,757,509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
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
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
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
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
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
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发表以下结论性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回购注销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回购注销的实施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公告、开设专户及
递交回购注销申请等法律程序,公司尚需依法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
后续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28日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