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东睦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5:45:22 中财网
原标题:东睦股份:东睦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NEWMATERIALSGROUPCo.,Ltd.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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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提示.............................................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5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7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9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提示
? 全体与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具体方式如下: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 本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大会现场表决时,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按要求填写表决票,并在签名后及时交给现场会议工作人员,以便统计表决结果。

? 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本次会议组织工作并处理相关事宜。

联系人:肖亚军先生、唐佑明先生
电 话:0574-87841061
?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0,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 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5年8月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系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5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0,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出席人员:
1、2025年7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主持人:朱志荣董事长
现场会议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幕
二、宣布董事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三、宣读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四、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5)人
1.01选举朱志荣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芦德宝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羽田锐治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多田昌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山根裕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选举楼玉琦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吴雷鸣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岳振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推荐监票人和计票人的名单及其身份。其中推举两名股东代表,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七、监票人和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同时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八、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九、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与会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宣布本次股东会闭幕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议案(No.25-03-0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持有公司10.62%股份)、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29%股份)、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86%股份)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推选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以下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一、选举朱志荣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选举芦德宝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选举羽田锐治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选举多田昌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选举山根裕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候选人资格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核无异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与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3名独立董事,以及公司职工通过员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议案(No.25-03-0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推选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以下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一、选举楼玉琦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选举吴雷鸣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选举岳振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相关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履职资格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核无异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未对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与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以及公司职工通过员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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