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股份(600997):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炭素化工 公司”) ?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资助金额:7,000.00万元 ?资助期限:1年 ?资助利率:2.20%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 2025年7月25日,公司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开滦财务公司”)、炭素化工公司在开滦财务公司签署编号为 “WTDK2025039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开滦财务公司向 炭素化工公司提供7,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公司向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保证该子公司的资金 需求。该笔贷款期限自2025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24日止,贷 款利率为2.20%,贷款期限一年。 (二)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公司向炭素化工公司提供不超过26,400.00万元的委托 贷款。截至目前,公司已对炭素化工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7,000.00万 元,委托贷款剩余额度9,400.00万元。 (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本 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四)本次财务资助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炭素化工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 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其按时付息及偿还贷款本金,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6677220603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12日 住所: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5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李顺常 注册资本:22,011.1024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要股东: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餐饮 服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末,炭素化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5,887.23万 元,负债总额37,937.81万元,净资产27,949.42万元,2024年度营 业收入实现138,968.80万元,净利润-1,390.77万元,资产负债率 57.58%。截至2025年3月末,炭素化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6,979.39万元,负债总额38,978.13万元,净资产28,001.26万元, 2025年1-3月营业收入32,816.79万元,净利润9.05万元,资产负债 率58.19%。 (三)炭素化工公司的信用等级稳定,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况。 (四)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4.72%的 股权,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28%的股权。 (五)炭素化工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为 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全额财务资助。 (六)被资助对象上一会计年度被资助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发放4笔委托贷款,金额共计 26,40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通过发放委托贷款方式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该笔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期限自2025年7月25日 至2026年7月24日止,贷款利率为2.20%,贷款期限一年,用于保 证炭素化工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炭素化工公司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 委托贷款,不利用发放的委托贷款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保证提供的有关借款人、股东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若该公司发生违约情形,公司有权利停止发放借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可以掌握该笔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就财务资助 事项提供担保等。公司将密切关注炭素化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炭素化工公司94.72%的股权。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提 供全额委托贷款,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炭素化工公司经营稳定,销售渠道畅通,公司对其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 公司目前委托贷款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发放的委 托贷款,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的情形。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1,440.00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0%。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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