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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华峰铝业(60170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6:21:42 中财网
原标题:华峰铝业: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32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峰”)。重庆华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与重庆华峰相互提供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重庆华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08.08万元;重庆华峰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优化供应链布局,公司及重庆华峰拟作为共同买方与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林新材料”)签署生产原材料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为保障合同顺利履行,根据合同项下采购按每月各批次订单执行、货款按批重庆华峰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直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7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宜,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议案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桢
注册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
注册资本:99,853.06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7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华峰铝业(单体数据)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21,043.85644,408.53
负债总额232,258.55239,995.00
资产净额388,785.30404,413.54
 2024年度 (经审计)2025年1月1日—3月31日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922,448.33244,428.25
净利润63,518.1915,602.79
注:上述被担保人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名称:华峰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桢
注册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华峰大道10号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铝合金复合材料的生产及其技术开发、自研技术的转让,销售自产产品;铝及铝合金板材、带材、箔材、管材、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相关配套业务;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空调零部件生产及销售;模具开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重庆华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重庆华峰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重庆华峰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88,063.12400,590.65
负债总额155,007.40157,210.31
资产净额233,055.73243,380.35
 2024年度 (经审计)2025年1月1日—3月31日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80,930.50192,646.12
净利润58,608.6810,349.14
注:上述被担保人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与重庆华峰作为共同买方,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担保责任自买卖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生效。

重庆华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中,不存在其他股东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由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相互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重庆华峰相互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生产原材料买卖合同的顺利实施,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重庆华峰经营管理、财务、人员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7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与重庆华峰相互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双方日常生产经营及合同履约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原材料长期稳定供应,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相互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合计担保总额为1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72%(不包括本次批准额度)。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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