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300429):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0:00:46 中财网
原标题:强力新材: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7月25日,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贵安新区择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钱晓春、高彩娥、童小林、陈新杰、李树憬,共同出资设立嘉兴择遇讯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标的”、“择遇讯耀”、“合伙企业”或“标的”),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万元。

因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标的,所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钱晓春先生及管军女士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钱晓春
身份证号码:3201131964********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
关联关系:钱晓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管军女士为钱晓春先生配偶、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嘉兴择遇讯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214室-27
认缴出资总额:3,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贵安新区择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公司、钱晓春、高彩娥、童小林、陈新杰、李树憬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模式: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除因关联方共同投资导致的关联关系外,择遇讯耀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出资设立择遇讯耀,亦未在择遇讯耀中任职,

四、投资各方及协议主要内容
1、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贵安新区择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900MA6DKJKH7X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01日
注册地: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电商生态城内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育新
注册资本:1,600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贵安新区择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先生及管军女士、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备案登记情况:已获得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格,登记编号为P1032085。

(2)有限合伙人:
除公司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钱晓春
类型: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3201131964********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关联关系:钱晓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高彩娥
类型: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3301211968********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童小林
类型: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3307191979********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陈新杰
类型: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4201041967********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5)、李树憬
类型: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1101081972********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合伙期限:基金的存续期限为七年,分为投资期和退出期。投资期为五年,退出期为二年。

3、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1)目的: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至讯创新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2)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
(2)认缴出资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300万元;贵安新区择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30万元;童小林,认缴出资额500万元;高彩娥,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钱晓春,认缴出资额200万元;陈新杰,认缴出资额200万元;李树憬,认缴出资额770万元。

(3)缴付出资:全体合伙人应于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募集出资足额缴付出资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
(1)当且仅当以下条件均得以满足时方可进行投资收益的分配: 基金退出其对投资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投资;符合中国法律的要求。

(2)对投资项目的投资退出所作处置取得的项目投资收入(无论是来自投资项 目公司红利分配、还是处置投资项目公司股权的资金),扣除有限合伙企业 应付未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其成立以来已经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所有管理费、税费(如有))后的余额为基金可分配资金。

(3)有限合伙企业获得的所有收益,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在合伙人之间分配。

(4)有限合伙企业在总认缴出资额之内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超出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6、合伙事务的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贵安新区择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7、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责: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

8、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责任限制及义务:
(1)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或财产份额,且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关联方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所有实缴出资额或财产份额的返还及有限合伙企业收益分配均应源自有限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2)除非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或有明显证据表明其没有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有限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9、入伙和退伙
(1)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
1)、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企业可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与原有限合伙人享有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

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人退伙
1)、除有限合伙人因转让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退伙外,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则上不接受有限合伙人退伙。

2)、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它情形。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被强制退伙或当然退伙时,普通合伙人应在退伙生效日后的45日内寻求新有限合伙人承继该退伙之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否则有限合伙企业将缩减认缴出资额。

10、管理费:由有限合伙企业支付并由全体合伙人相应分担,按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规模的1.5%/年收取管理费,共收取五年;有限合伙企业期限延长或缩短,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再收取延长期的管理费用或退还已经收取的管理费用。

11、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赔偿对其它合伙人所 造成的损失。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 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合伙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12、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北京仲裁委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合理支出。

13、协议生效:全体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相关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各投资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按所投资金额取得等额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价格一致;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按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符合长期投资规划,有助于利用自有资金开展产业投资,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及拓展后续业务合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没有一票否决权,对其不构成控制,不将其纳入公司的并表范围。本次投资合伙企业投资周期较长,公司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同时合伙企业所投标的可能受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及了解合伙企业的设立、管理运作、投资实施等情况,减少不确定性,降低投资风险。本次投资收益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6%,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及关联方共同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关系。公司本次投资前十二个月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八、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钱晓春先生(包含受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4.28万元(未经审计)。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嘉兴择遇讯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2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