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3002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0:01:06 中财网
原标题:通光线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23034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点30分开始,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 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渤海路1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2人,代表股份180,36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5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7,18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6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8人,代表股份3,17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9人,代表股份22,13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8,96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8人,代表股份3,17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2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1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3%;反对1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弃权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45%;反对1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5%;弃权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的杨弘魏律师和杨圣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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