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301022):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0:11:05 中财网
原标题:海泰科: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5-103 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
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28日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孙文强先生
非独立董事:孙文强先生、王纪学先生、陈涛先生、任勇先生
独立董事:卢雷先生、刘莉女士、丁伟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李玉宝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 8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 11日、2025年 7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关于增补提名任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孙文强、王纪学、刘莉孙文强
审计委员会卢雷、孙文强、丁伟卢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莉、王纪学、卢雷刘莉
提名委员会丁伟、孙文强、刘莉丁伟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王纪学先生
副总经理:陈涛学先生、任勇先生、王洪波先生、梁庭波先生
财务总监:梁庭波先生
董事会秘书:梁庭波先生
审计部负责人:隋星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魏秋香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均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聘任财务负责人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梁庭波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魏秋香女士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梁庭波先生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89086869-8099/8092
传真:0532-89086867
电子邮箱:service@hitechmouls.com.cn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号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王洪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洪波先生持有公司 12,66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0.0146%,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丁乃秀女士、张美萍女士、刘树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乃秀女士、张美萍女士、刘树国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任勇先生、马丽女士、孙亚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任勇先生持有公司 2,099,06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2.4220%,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马丽女士持有公司419,81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0.4844%,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孙亚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离任董事、监事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28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纪学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 7月至 2003年 10月历任卡奥斯模具(青岛)有限公司(原青岛海尔模具公司)CAD/CAM工程师、C3P技术中心副主任、质量部、制造部、项目部、采购部部长;2012年 1月至 2019年 7月任青岛海科模内装饰有限公司监事;2003年 10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监事,现任董事、总经理;2004年 1月至今历任海泰科模具董事、监事、副总经理,现任总经理;2019年 7月至今兼任海泰科(泰国)董事;2022年 8月至今兼任海泰科新材料执行董事,2023年 9月至今,任海泰科新材料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年 1月至今任海泰科(安徽)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纪学先生持有公司 14,741,731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17.0098%;王纪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长孙文强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 40,830,38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47.1122%,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王纪学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涛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 7月至 2006年 7月,任青岛信莱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06年 8月至 2012年 3月,任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年 3月至今,任海泰科模具海外市场总监;2019年 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5年 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涛先生持有公司 12,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0.0138%;陈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任勇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分子材料专业,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 8月至 2002年 10月,任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企划处长;2002年 10月至 2004年 7月,任青岛海易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经理;2004年 7月至今,任海泰科模具国内项目市场总监;2019年 8月至 2025年 7月,任公司监事;2025年 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任勇先生持有公司 2,099,06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2.4220%;任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洪波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获“青岛市科学技术奖”、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首届“百名卓越模具工匠、百名匠心模具精英”匠心模具精英等荣誉。2007年10月至今历任海泰科模具设计工程师、技术部部长、技术总监;2022年 7月至2025年 7月,任公司董事;2025年 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洪波先生持有公司 12,66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0.0146%;王洪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梁庭波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至 2003年,任合肥市第一粮食仓库审计处长;2003年至 2010年,任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总监;2010年至 2012年,任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至 2013年,任广东复兴食品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3年 3月至 2018年 4月,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 1月至 2019年12月,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 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5年 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梁庭波先生持有公司 9,15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0.0106%;梁庭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隋星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至 2014年 6月,任海泰科模具国内项目经理;2014年 7月至 2020年 12月,历任海泰科模具国内销售工程师、海外销售工程师;2021年 1月至 2025年 7月,任公司成本和风险合规主管;隋星女士具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具备会计相关专业知识;2025年 7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隋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魏秋香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 7月至 2016年 10月,历任捷威科(青岛)实业有限公司质量专员、采购专员;2017年 2月至 2017年 11月,任青岛嘉星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体系专员;2018年 3月至 2019年 10月,任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体系专员;2019年 1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魏秋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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