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30102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5-101 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7月 28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7月 28日(星期一),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7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7月 28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文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6人,代表股份 52,883,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1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52,505,8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8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7人,代表股份377,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7人,代表股份 377,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7人,代表股份377,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及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孙文强先生、王纪学先生、陈涛先生、任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候选人:提名孙文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526,1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4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3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表决结果:当选。 1.02候选人:提名王纪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526,0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4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3567%。 表决结果:当选。 1.03候选人:提名陈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523,0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9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5612%。 表决结果:当选。 1.04候选人:提名任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523,0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9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2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5625%。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卢雷先生、刘莉女士、丁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候选人:提名卢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522,6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8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4546%。 表决结果:当选。 2.02候选人:提名刘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525,5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3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242%。 表决结果:当选。 2.03候选人:提名丁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525,5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3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226%。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3.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867,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9%;反对 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863%;反对 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12%;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866,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 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弃股份总数的 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273%;反对 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46%;弃权 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866,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 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273%;反对 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6%;弃权 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4.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866,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2%;反对 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803%;反对 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6%;弃权 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提案4.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866,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2%;反对 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803%;反对 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6%;弃权 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82%。 提案4.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866,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2%;反对 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803%;反对 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6%;弃权 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82%。 提案4.0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866,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6%;反对 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弃权 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08%;反对 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46%;弃权 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47%。 提案4.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860,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8%;反对 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弃权 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5,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902%;反对 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46%;弃权 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52%。 提案4.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866,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2%;反对 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803%;反对 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6%;弃权 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82%。 提案5.00《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86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3%;反对 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7%;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393%;反对 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82%;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王瑗、徐述 3、律师结论意见:海泰科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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