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股份(300621):全资子公司中标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10:45:33 中财网
原标题:维业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铧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铧龙”)于近日收到了珠海华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瓴”)公开招标的华发香山湖畔苑项目装修及配套工程中标通知书,确认珠海铧龙为华发香山湖畔苑项目装修及配套工程的施工中标单位,中标金额约为521,634,996.29元人民币。依据上述中标结果,珠海铧龙与珠海华瓴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珠海铧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城运”)直接持有珠海华瓴 100%股权,珠海城运属于与公司受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且公司董事张宏勇先生、张巍先生兼任珠海城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项目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华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8日
法定代表人:杨世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81211765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35号16楼16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爆破作业;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珠海华瓴的总资产为516,141.03万元、净资产为 275,622.51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 1,281.01万元,净利润为-3,930.84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珠海华瓴的总资产为639,167.88万元、净资产为275,493.11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658.93万元,净利润为-129.40万元。

主要股东:珠海城运直接持有珠海华瓴100%股权。

关联关系:珠海铧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城运直接持有珠海华瓴 100%股权,珠海城运与公司属于受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且公司董事张宏勇先生、张巍先生兼任珠海城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珠海华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发包人:珠海华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珠海铧龙装饰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华发香山湖畔苑项目装修及配套工程
2、工程概况:华发香山湖畔苑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南侧,西面为迎宾北路,东面为五洲花城三期、南面为 S2地块及山场路,包括 S1、S3和S5地块,其中S1用地面积18,699.57㎡。总建筑面积18.46万㎡,为二类居住+商业,3层地下室,地上最高49层;S3用地面积为7,403.13平方米,为绿地公园;S5用地面积3,198.81平方米,包含市政道路和地下室空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室内装修、景观工程、智能化工程等。

以上涉及数据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3、工程承包范围:以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本工程施工图纸为准。发包人有权对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承包人对此无异议。

4、合同价格: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为人民币521,634,996.29元,其中含暂列金人民币25,978,000.00元。本合同不含税暂定总价为人民币478,564,216.78元,税率为9%,税额为人民币43,070,779.51元。

5、合同工期:自经发包人/监理单位书面确认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计36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并经发包人、监理人、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6、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交易严格履行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了评标定标等程序,定价公允合理。

本次因中标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2025年7月25日,除本项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华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约为36.71亿元人民币。

七、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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