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能股份(600925):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925 证券简称: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43,478,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交银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11 月19日期间,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8,888,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自本司取得发行人股票(份)之日起36个月内(以期限届满较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公司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并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持股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 如果发生减持行为,本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并依法提前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发行人所有,由发行人董事会负责收回。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二)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交银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交银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二)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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