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603259):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5-049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00元(含税)。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即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截至2025年7月25日,公司正在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若自2025年7月25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即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2025 司”)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8,560,882,627.5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6,063,767.07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00元(含税)。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2025年7月25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2,865,953,680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3,083,788.00元(含税)。如自2025年7月25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即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