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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环保(300779):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16:11:08 中财网
原标题:惠城环保: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28日下午 2:00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号惠城广场 41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7月 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叶红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参股公司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惠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人民币 4,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69.4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山东惠亚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目前,山东惠亚经营正常,发展前景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新增总额不超过 67,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亦未提供反担保,但鉴于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公司能够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且公司对各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上述子公司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形,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4,842,016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204,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9,484,201.60 元÷196,046,971 股=0.0993853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4.62元/股调整为 4.52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董事叶红女士、林瀚先生、史惠芳女士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认为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844,20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3名激励对象(其中 1名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办理归属相关事宜;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38,00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董事叶红女士、林瀚先生、史惠芳女士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年 8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2:00于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号惠城广场 418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保荐机构关于上述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
6、律师事务所关于上述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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