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00232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16:35:20 中财网
原标题:永太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 7月 28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保障公司治理层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予以豁免,以口头方式直接送达各董事,于同日在公司二分厂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王莺妹女士主持。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莺妹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由其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丽洁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由以下委员组成,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伟坤先生、郑峰女士、周岳江先生、陈丽洁女士、章正秋先生,召集人为张伟坤先生;
2、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周岳江先生、郑峰女士、王莺妹女士,召集人为周岳江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郑峰女士、张伟坤先生、王莺妹女士,召集人为郑峰女士;
4、战略委员会成员为王莺妹女士、张江山先生、张伟坤先生、郑峰女士、周岳江先生,召集人为王莺妹女士。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莺妹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金逸中先生、卫禾耕先生、李建文先生、王梓臣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江山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应阳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已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于文娟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7月 29日
附件:简历
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7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张江山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 8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注册会计师。2009年至 2012年,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项目经理;2012年至2013年,任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风险评估部行业与财务风险评估师;2013年至2016年,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管理部高级经理;2016年起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8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5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江山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40,336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江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1号
邮政编码:317016
办公电话:0576-85588006
传真号码:0576-85588006
电子邮箱:jiangshan.zhang@yongtaitech.com

卫禾耕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 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1999年8月至2015年7月,就职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江西祥太制药有限公司;2016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卫禾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50,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卫禾耕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李建文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 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5年至2001年,任中外合资桂林大华药业有限公司外方执行董事、总经理;2001年至 2003年,任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3年至2008年,任上海医药集团抗生素事业部副总裁;2008年至2011年,任上海医药集团抗生素事业部常务副总裁;2012年至2022年,任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至2023年,任华氏医药集团副总裁;2024年6月至今,任浙江永太药业有限公司、杭州永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建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40,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建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王梓臣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起就职于本公司,历任证券投资部信息披露专员,投资中心经理助理,EHS总监、总经理助理;2019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梓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40,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梓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应阳峰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项目经理;2019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稽核;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项目经理;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25年7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应阳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应阳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于文娟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 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自 2007年起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主管、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本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现任本公司审计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于文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70,000股,与公司董事张江山先生系夫妻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条件。

王英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

2014年8月就职于本公司,2016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王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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