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邦股份(603285):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2024年6月17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山东键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兴新材料”)、常州键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2025年1月2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原协议相应终止;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2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原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50,915,796.42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37,361,079.41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3,554,717.01元(不含增值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51Z0200号)。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资金已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5,000.00万元,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和借款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向键兴新材料增资,用于实施“年产7000吨二苯甲酰甲烷(DBM)智能制造技改及扩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500.00万元向常州键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研发及运营管理中心项目”。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6.3.9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截至本专项报告披露日,“年产7000吨二苯甲酰甲烷(DBM)智能制造技改及扩产项目”存在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公司对“年产7000吨二苯甲酰甲烷(DBM)智能制造技改及扩产项目”进行了重新认证,认为该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化,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不变,并基于对市场需求及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整体评估,决定暂缓该项目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投资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同意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变,同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或建造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2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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