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股份(603038):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在华立股份中原运营总部5楼大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经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已于当天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董建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建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谭栩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薛玉莲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冠鹏先生、董事谭栩杰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董建刚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永吉先生、董事谭栩杰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张冠鹏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永吉先生、董事董建刚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张冠鹏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薛玉莲女士、董事陈杰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董建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谢志昆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杰先生、孙媛媛女士、孙伟先生、纪俊涛先生、彭金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9.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陈 杰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孙媛媛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孙 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纪俊涛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彭金涛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媛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全成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文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机构设置与职责规定>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厘清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职责,秉持精简高效、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与职责规定》。公司经营层设立建材事业部、装备事业部、膜滤事业部、数字化事业部等4个事业部,以及财务管理部、行政人力部、证券事务部、审计监察部、战略发展部等5个职能部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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