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高集团(00122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17:20:50 中财网

原标题:悍高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悍高集团 股票代码:001221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igold Group Co., Ltd.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 36号之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公告日期:2025年 7月 29日
特别提示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悍高集团”、“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5年 7月 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 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
cn.chinadaily.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主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的股票交易风险
本公司上市后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新交易规则进行交易,根据该规定,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 400,010,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34,924,64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8.7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的风险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处行业为“金属制品业(C33)”。截至2025年7月1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7.73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5年7月16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简称T-3日股 票收盘价 (元/股)2024年 扣非前 EPS(元/ 股)2024年扣 非后 EPS (元/股)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扣非前 (2024年)
坚朗五金21.740.25430.134285.49
海鸥住工3.59-0.1916-0.1916-18.73
松霖科技21.011.03120.960420.37
浙江永强3.700.21300.074717.37
18.87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 2025年 7月 16日(T-3日)。

注 1:招股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图特股份未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因此未纳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对比; 注 2:2024年扣非前/后 EPS计算口径: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 3: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4:坚朗五金 2024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海鸥住工 2024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负值;因此在计算可比公司 2024年扣非前后的静态市盈率的平均值时,剔除异常值坚朗五金海鸥住工

本次发行价格 15.4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1.8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5年 7月 16日(T-3日)发布的“金属制品业(C33)”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7.73倍,且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35.7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另需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七)炒作风险
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主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和 OEM厂商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铁型材、铝型材以及不锈钢等。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及 OEM成本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7.69%、76.71%和 77.49%,直接材料及 OEM产品采购价格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铁型材、铝型材以及不锈钢价格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市场供求变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若未来大宗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且公司不能采取措施将原材料上涨的压力向上游企业或下游企业转移,又或者在原材料价格下跌趋势中未能够做好存货管理,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经销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线下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81%、58.20%和 57.44%,占比较高。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对经销商的管理难度也将加大。报告期各期,公司新增经销商数量分别为 80个、66个和 89个,退出经销商数量分别为 49个、52个和 71个。若个别经销商未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进行产品的销售和服务,或经营活动有悖于公司品牌的经营宗旨,将会对公司的市场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公司亦无法保证经销商能够在签订合作协议后完成约定的业绩目标,如果在合作协议到期时,经销商无法按计划完成业绩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线上销售模式风险
公司的线上销售主要通过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和线上自营的云商平台实现。报告期各期,公司电商和云商模式合计实现收入 33,440.55万元、43,547.06万元和 60,641.2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20.92%、19.92%和 21.65%,上述平台已发展成为成熟的开放式电商平台,与平台卖家形成了相互依存、互惠合作的关系。

如果电商平台对平台卖家的店铺注册管理政策、销售政策、结算政策、平台费用率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不能及时应对相关变化并采取有效的调整措施,亦会对公司收入及盈利水平产生负面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电商平台服务费金额分别为 2,492.12万元、3,419.08万元和 4,050.71万元,占各期电商模式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4.10%、13.65%和 12.97%。

报告期内,公司云商业务开展中存在客户注册资料缺失、第三方回款、跨区域收货等不规范情形,目前上述情形已整改完毕,若后续云商业务开展中仍然出现不规范情形,可能使得管理成本增加,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四)品牌、产品设计被仿冒的风险
品牌是消费者购买家居五金及户外家具产品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凭借优秀的产品设计、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专业的服务能力,公司已在家居五金市场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并延伸至户外家具市场。

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但仍无法及时获取所有侵权信息,如果部分中小企业仿冒销售公司产品,将导致公司品牌形象受到影响,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99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814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悍高集团”,证券代码为“001221”。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34,924,646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5年7月 30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 7月 30日
(三)股票简称:悍高集团
(四)股票代码:001221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00,01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0,010,000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4,924,646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65,085,354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00.1000万股,其中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00.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0.00%。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的相关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的相关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份的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 (股)占比 (%)
悍高管理258,512,35664.63
欧锦锋32,314,0458.08
锦益管理16,803,3034.20
悍高企业8,401,6522.10
二鸣投资8,293,9382.07
顺德智谷8,258,0342.06
兔宝宝7,389,1451.85
锦悦管理7,109,0901.78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 (股)占比 (%)
顺德智造5,529,2921.38
青岛华真4,926,0971.23
尚壹投资2,463,0480.62
小计360,000,00090.00
国泰君安君享悍高集 团 1号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4,001,0001.00
小计4,001,0001.00
网下发行无限售股份9,718,1462.43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1,084,3540.27
网上发行股份25,206,5006.30
小计36,009,0009.00
400,010,000100.00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
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公司选择如下具体上市标准:
“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1亿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2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5亿元”。

2022年度、2023年度及 2024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为 19,869.46万元、32,910.83万元和 52,035.00万元,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为 10.48亿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 15.37亿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为 66.99亿元。因此,公司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1亿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5亿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上市标准。

同时,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即:
1、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0万元。

3、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债
券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
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 期直接持股数 量(万股)间接持股数量(万 股)合计持股数 量(万股)占发行 前总股 本持股 比例
欧锦锋董事 长、总 经理2023.09.28 - 2026.09.273,231.4045通过悍高管理持有 23,266.1120万 股,通过悍高企业 持有 831.7635万 股,通过锦益管理 持有 38.7770万 股,通过锦悦管理 持有 38.7765万 股,合计间接持有 24,175.4291万股27,406.833676.14%
欧锦丽董事、 副总经 理2023.09.28 - 2026.09.27-通过悍高管理持有 2,585.1236万股, 通过悍高企业持有 8.4017万股,通过 锦益管理持有 25.8519万股,通 过锦悦管理持有 121.1417万股, 合计间接持有 2,740.5188万股2,740.51887.61%
孙国华董事2023.09.28 - 2026.09.27-通过锦益管理持有 969.4212万股969.42122.69%
贺春海独立董 事2023.09.28 - 2026.09.27----
张永鹤独立董 事2023.09.28 - 2026.09.27----
汪宝春监事会 主席、 职工代 表监事2023.09.28 - 2026.09.27-通过锦悦管理持有 323.1401万股323.14010.90%
蒋祖飞监事2023.09.28 - 2026.09.27-通过锦益管理持有 323.1410万股323.14100.90%
杨韵监事2023.09.28 - 2026.09.27----
徐昊副总经 理、董 事会秘 书2023.09.28 - 2026.09.27----
周秀舟财务总 监2023.09.28 - 2026.09.27----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未对外发行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悍高管理直接持有公司 25,851.2356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1.81%,为公司控股股东。悍高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审计情况
2、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欧锦锋直接持有发行人 8.98%的股份,通过持有悍高管理90%的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 64.63%的股份;通过持有悍高企业 99.00%的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 2.31%的股份;通过持有锦益管理 2.31%的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 0.11%的股份;通过持有锦悦管理 5.45%的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过持有悍高管理 10.00%的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 7.18%的股份;通过持有悍高企业 1.00%的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 0.02%的股份;通过持有锦益管理1.54%的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 0.07%的股份;通过持有锦悦管理 17.04%的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 0.34%的股份。因此,欧锦丽间接持有发行人 7.61%的股份。

综上,欧锦锋与欧锦丽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共计 83.74%的股份,并实际控制 89.76%的表决权,欧锦锋与欧锦丽为兄妹关系,欧锦锋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欧锦丽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欧锦锋先生,1978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 6月至 2003年 1月,任佛山市顺德区硕美工业设计有限公司经理;2004年 8月至 2005年 5月,任佛山市顺德区诺能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经理;2004年 9月至 2020年 9月,任悍高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 9月至今,任悍高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欧锦丽女士,1980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 9月至 2020年 9月,任悍高有限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0年 9月至今,任悍高集团董事兼副总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欧锦锋与欧锦丽,与本次发行前一致。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锦益管理、锦悦管理对员工实行股权激励,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股权激励基本情况
1、锦益管理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锦益管理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锦益管理合伙人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孙国华270.0057.69%
赵志仁90.0019.23%
蒋祖飞90.0019.23%
欧锦锋10.802.31%
欧锦丽7.201.54%
468.00100.00% 
2、锦悦管理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锦悦管理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锦悦管理合伙人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汪宝春90.0045.45%
余菊林45.0022.73%
欧锦丽33.7417.04%
唐雅琼18.469.32%
欧锦锋10.805.45%
198.00100.00% 
(二)股份锁定期
锦益管理和锦悦管理已对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等情况作出了相关承诺,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企业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企业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 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企业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4、如因发行人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权益分派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所持由此新增的发行人股份仍将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 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数量 (股)占比 (%)数量 (股)占比 (%) 
一、限售流通股

258,512,35671.81258,512,35664.6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32,314,0458.9832,314,0458.08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16,803,3034.6716,803,3034.2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8,401,6522.338,401,6522.1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8,293,9382.308,293,9382.07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8,258,0342.298,258,0342.06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7,389,1452.057,389,1451.8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7,109,0901.977,109,0901.78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5,529,2921.545,529,2921.38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4,926,0971.374,926,0971.2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2,463,0480.682,463,0480.6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4,001,0001.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1,084,3540.27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6个月
360,000,000100.00365,085,35491.27-
二、无限售流通股

--25,206,5006.30-
--9,718,1462.43-
--34,924,6468.73-
360,000,000100.00400,010,000100.00-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 56,017户,其中前十大股东持有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悍高管理258,512,35664.63%
欧锦锋32,314,0458.08%
锦益管理16,803,3034.20%
悍高企业8,401,6522.10%
二鸣投资8,293,9382.07%
顺德智谷8,258,0342.06%
兔宝宝7,389,1451.85%
锦悦管理7,109,0901.78%
顺德智造5,529,2921.38%
青岛华真4,926,0971.23%
357,536,95289.38% 
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七、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00.1000万股,占本次初始数量的10.0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认购数量为 400.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00.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悍高集团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享1号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君享 1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0.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0.00%,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国泰君安君享悍高集团 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备案日期:2025年 5月 20日
产品编码:SAYJ89
募集资金规模:7,500万元
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非君享 1号资管计划的支配主体。

实际参与人姓名、职务、拟认购金额及比例:

姓名职务实缴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份 额持有比例员工类别
欧锦丽董事、副总经理1,840.0024.53%高级管理人 员
马保峰精密五金事业部 总经理500.006.67%核心员工
徐昊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120.001.60%高级管理人 员
黄永松自动化总监120.001.60%核心员工
周秀舟财务总监120.001.60%高级管理人 员
梁荣坚功能五金事业部 生产副总经理120.001.60%核心员工
周正超五金电商事业部 副总经理120.001.60%核心员工
周绮云功能五金事业部 大客户部副总经 理120.001.60%核心员工
尚永强功能五金事业部 云商国内销售总 监120.001.60%核心员工
杨妩姗五金电商事业部 副总监120.001.60%核心员工
宋意鹏功能五金事业部 国内销售总监120.001.60%核心员工
陈仕高五金电商事业部 国内销售总监120.001.60%核心员工
苏健源供应链采购副总 监120.001.60%核心员工
林居右功能五金事业部 云商供应链总监120.001.60%核心员工
姚巧琴功能五金事业部 厂长120.001.60%核心员工
黄慧娥财务副总监120.001.60%核心员工
梁奕添功能五金事业部 高级开发经理120.001.60%核心员工
印涛五金电商事业部 开发经理120.001.60%核心员工
骆改华功能五金事业部 高级PMC经理120.001.60%核心员工
曹静怡厨卫事业部市场 总监120.001.60%核心员工
陈梅功能五金事业部 云商国内销售总 监120.001.60%核心员工
杜君杰户外家具事业部 国内销售总监120.001.60%核心员工
李乾鹏五金电商事业部 营销中心经理120.001.60%核心员工
刘华厨卫事业部厂长120.001.60%核心员工
刘平证券事务代表120.001.60%核心员工
施双明企管部经理120.001.60%核心员工
王国锐品质部总监120.001.60%核心员工
吴杰户外家具事业部120.001.60%核心员工
 厂长   
杨朝煦品牌部总监120.001.60%核心员工
叶丽厨卫事业部国内 销售总监120.001.60%核心员工
袁柯夫行政部总监120.001.60%核心员工
袁志刚厨电事业部副总 经理120.001.60%核心员工
张伟精密五金事业部 厂长120.001.60%核心员工
姬若晞户外家具事业部 海外销售总监120.001.60%核心员工
陈植生户外家具事业部 海外销售总监120.001.60%核心员工
张泰维户外家具事业部 开发经理120.001.60%核心员工
汪宝春监事会主席、职 工代表监事、功 能五金事业部总 经理120.001.60%核心员工
孙国华董事、户外家具 事业部总经理120.001.60%核心员工
余菊林厨卫事业部总经 理120.001.60%核心员工
唐雅琼营运总经理120.001.60%核心员工
蒋祖飞监事、五金电商 事业部总经理120.001.60%核心员工
毕伟峰功能五金事业部 海外销售总监120.001.60%核心员工
梁永盛五金电商事业部 客服经理120.001.60%核心员工
     
刘文思五金电商事业部 设计经理120.001.60%核心员工
胡林户外家具事业部 PMC经理120.001.60%核心员工
7,500.00100.00%-  
注1:广东悍高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悍高销售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悍高家具制品有限公司均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佛山市悍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孙公司,悍高集团员工战配资管计划的参与人均与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合法存续;
注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3:君享1号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的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

3、配售条件
君享 1号资管计划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4、限售期限
君享 1号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八、向其他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向其他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的情形。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4,001.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15.43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 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一)10.45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二)10.6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11.62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11.86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 2.73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其中每股净资产按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00.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400.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00.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无需回拨),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520.6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80.2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

根据《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0,309.56293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至 500股的整数倍,即1,440.4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80.2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520.6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 0.0226333072%,申购倍数为 4,418.26725倍。

根据《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25,094,816 股,缴款认购金额为
387,213,010.88 元,放弃认购数量为 111,684 股,放弃认购金额为1,723,284.12元。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股票数量为 10,802,500股,缴款认购金额为 166,682,575.00元,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为 0股,放弃认购金额为 0.00元。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为 111,684股,包销金额为1,723,284.12元,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 0.28%。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1,735.4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673.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51,062.26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7月 25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5]2100544108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2025年 7月 25日,发行人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10,622,649.84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40,01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470,612,649.84元。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具体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为 10,673.1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

本次发行股票每股发行费用为 2.67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九、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51,062.26万元。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转让股份。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5.64元/股(按照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以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 1.33元/股(按照 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及审计情况
公司 2022年 12月 31日、2023年 12月 31日和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5]21005440861号)。上述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招股说明书。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4年 12月 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 3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 1-3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华兴专字[2025]21005441051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审阅报告》全文。

公司 2025年 1-6月业绩预计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之“(二)2025年 1-6月的业绩预计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人和下述相关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
广东悍高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杏坛支行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 支行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佛山顺德大良支行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杏坛 支行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披露日(2025年 7月 11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