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时(603377):收到《执行通知书》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32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东方时尚驾驶学校晋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晋中公司”)为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执行通知书》中列明的执行金额为25,056.7445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以25,056.7445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LPR计算)。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根据二审判决(2024)晋民终394号进行了账务处理,对该笔退还政府补助资金计入了营业外支出,相关所得税费用予以冲回。资金占用损失的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晋中东方时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中置业”)就利益责任纠纷向晋中中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 2024年7月,公司收到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晋07民初29号《民事判决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7)。 2025年4月,公司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晋民终39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94,637.23元,由上诉人公司、东方时尚晋中公司负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晋07执118号《执行通知书》,以及(2025)晋07执118号《执行裁定书》。 (一)《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晋中有限公司、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二百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们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1 、被执行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晋中有限公司返还申请人扶持奖补资金25,056.7445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以25,056.7445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LPR计算); 2、被执行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二被执行人共同负担1,283,430元; 4、负担本案执行费。”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四百八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晋中有限公司、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各类款项265,177,243.25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2、冻结银行账户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利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根据二审判决(2024)晋民终394号进行了账务处理,对该笔退还政府补助资金计入了营业外支出,相关所得税费用予以冲回。 资金占用损失的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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