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洁净(301235):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洁净 公告编号:2025-079 转债代码:123251 转债简称:华医转债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是谭咏薇、戎晋、余亮、郭孟焕4人。会议由董事长谭平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出具了《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回避2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谭平涛、谭咏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回避2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谭平涛、谭咏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回避2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谭平涛、谭咏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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