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龙互连(30091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19:08:32 中财网
原标题:兆龙互连: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龙互连”、“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归属导致股份被动稀释等原因,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变动超过 1%。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23年 7月 19日至 2025年 7月 24日期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后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兆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龙控股”)、实际控制人姚金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姚云涛先生、姚银龙先生、德清兆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清兆兴”)、德清兆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清兆信”)、德清县百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百盛”)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96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18日披露的《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4年 7月 26日披露的《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5年 7月 21日披露的《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公司于 2025年 6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德清兆兴、德清兆信、德清百盛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7月 16日至 2025年 10月 1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95,6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 1%。若减持计划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计划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德清兆兴、德清兆信、德清百盛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德清兆兴、德清兆信、德清百盛于 2025年 7月 16日至2025年 7月 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90,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0928%。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合计超过 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兆龙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 145号中贸大厦 9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姚金龙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姚云涛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姚银龙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德清兆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广场路 2号浙北电商谷北区 G仓 11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德清兆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广场路 2号浙北电商谷北区 G仓 116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德清县百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士林村府前街 6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 7月 19日至 2025年 7月 29日    
权益变动过程(1)德清兆兴、德清兆信、德清百盛于 2025年 7月 16日至 2025年 7月 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90,100 股。 (2)2023年 7月 19日至 2025年 7月 24日期间,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登记后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9618%。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股比例变动合计超过 1%。    
股票简称兆龙互连股票代码300913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股东名称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德清兆兴116,3000.0372  
 德清兆信49,9000.0160  
 德清百盛123,9000.0396  
 浙江兆龙控 股有限公司/0.5758(被动稀释)  
 姚金龙/0.1885(被动稀释)  
 姚云涛/0.0628(被动稀释)  
 姚银龙/0.0628(被动稀释)  
 德清兆兴/0.0366(被动稀释)  
 德清兆信/0.0157(被动稀释)  
 德清百盛/0.0196(被动稀释)  
合 计290,1001.054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因实施股权激励归属,股 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当时总股 本比例(%)股数(股)占目前总股 本比例(%)
浙江兆龙控持有股份115,500,00044.8980138,600,00044.3221
股有限公司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138,600,00044.3221
 有限售条件股份115,500,00044.8980--
姚金龙持有股份37,800,00014.693945,360,00014.5054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11,340,0003.6264
 有限售条件股份37,800,00014.693934,020,00010.8791
姚云涛持有股份12,600,0004.898015,120,0004.8351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3,780,0001.2088
 有限售条件股份12,600,0004.898011,340,0003.6264
姚银龙持有股份12,600,0004.898015,120,0004.8351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3,780,0001.2088
 有限售条件股份12,600,0004.898011,340,0003.6264
德清兆兴持有股份7,350,0002.85718,703,7002.7833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8,703,7002.7833
 有限售条件股份7,350,0002.8571--
德清兆信持有股份3,150,0001.22453,730,1001.1928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3,730,1001.1928
 有限售条件股份3,150,0001.2245--
德清百盛持有股份3,937,5001.53064,601,1001.4714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4,601,1001.4714
 有限售条件股份3,937,5001.5306--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92,937,50075.0000231,234,90073.9453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174,534,90055.8135
 有限售条件股份192,937,50075.000056,700,00018.1318
注:(1)2023年 12月 2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上表本次变动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为董事、高管按 照 75%比例锁定的限售股; (2)上表本次变动前比例系按照变动前的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 257,250,000股计算得出,本 次变动后比例系按照变动后的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 312,710,663股计算得出; (3)公司于 2025年 6月 27日实施完成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变动后的股数高于变动 前股数系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4)上述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于该减持计划项下,德清兆 兴、德清兆信、德清百盛于 2025年 7月 16日至 2025年 7月 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90,100股,与此前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 份的承诺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 2025年 6月 24日披露的德清兆兴、德清兆信、德清百盛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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