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比德(30084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比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0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0.23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1,032.3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01.2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131.0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8月 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20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截至 2025年6月 30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公司前期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 7月 2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承诺实施计划。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300.00万元(按最近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测算),有效降低了财务成本。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投资顺利进行。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五、指定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指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8110901012201897351)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账户。 公司将尽快与上述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及管理,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期限届满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7月 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同意公司指定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8110901012201897351)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账户。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7月 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骆玉伟 朱仙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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