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比德(30084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19:08:35 中财网
原标题:山水比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及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比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招股说明书了解公司原相关募投项目规划、公司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通过管理层访谈、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和决议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计划,通过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存款日记账等了解目前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等,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23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032.3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901.2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131.0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20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1,507.4621,507.46
2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19,972.8419,972.84
3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5,411.575,411.57
4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4,067.334,067.33
合计50,959.2050,959.20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14,451.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累计投入金 额投资 进度项目首次调整后计划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1设计服务网络建设 项目21,507.469,665.4744.94%2025年8月31日
2总部运营中心建设 项目19,972.842.290.01%2026年8月31日
3技术研发中心升级 建设项目5,411.572,212.1640.88%2025年8月31日
4信息化管理平台建 设项目4,067.332,571.7263.23%2025年8月31日
合计50,959.2014,451.64--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81,032.3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8,171.89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支付发行相关费用11,901.2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4,451.6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17,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171.89万元,剩余19,136.3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本次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募投项目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 目名称序号投资项目内容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增减金额待 更新待
设计服 务网络 建设项 目1场地购置费16,500.0016,500.00-
 2场地租赁费292.80729.00436.20
 3场地装修费894.00799.00-95.00
 4硬件设备与软件购置费2,105.232,105.23-
 5预备费1,187.521,187.52-
 6铺底流动资金527.91186.71-341.20
 小计 21,507.4621,507.46-
技术研 发中心 升级建 设项目1场地购置费2,250.002,250.00-
 2场地装修费75.0075.00-
 3硬件设备及软件购置费367.24467.24100.00
 4新增研发经费投入2,460.002,360.00-100.00
 5预备费259.33259.33-
 小计 5,411.575,411.57-
信息化 管理平 台建设 项目1硬件设备购置费841.50898.8557.35
 2软件购置费255.00215.00-40.00
 3业务管理系统投入2,476.042,458.69-17.35
 4网络服务投入264.56264.56-
 5预备费230.23230.23-
 小计4,067.334,067.33-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本次对“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主要系基于外部市场环境、项目实施需求以及项目建设进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的规划考虑。本次调整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合理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其资源配置,提升管理及运作效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同时,公司拟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最新需求情况,在调整后的投资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内对部分项目硬件设备或软件工具明细进行合理调整,调整硬件设备或软件工具的具体名称、品牌、数量和价格以实际成交情况为准。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等,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拟新增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行业的发展变化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公司将新增“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新疆、合肥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具体情况为:

新增前 新增后 
项目用地情况服务网点项目用地情 况服务网点
购买写字楼北京、上海、广州、深 圳购买写字楼北京、上海、广州、深 圳
租赁写字楼郑州、西安、厦门、海 口、杭州租赁写字楼郑州、西安、厦门、海 口、杭州、新疆、合肥
(二)本次新增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业务较原先规划进一步扩张,本次拟新增新疆、合肥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目标,通过扩大市场覆盖区域,完善公司的设计服务网络体系。同时通过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布局,有利于公司在新疆和合肥地区实现“本地化”经营,增强公司跨区域项目的运作能力,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扩充设计人才队伍、优化设计人才结构,为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助力公司充分挖掘新兴潜在市场,为扩大公司在全国景观设计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提供重要支撑。以便于公司更好地开拓区域性市场,支持全国市场发展,从而实现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目标。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好地实施及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以及新增新疆、合肥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地点的事项经公司综合论证了外部市场环境、项目实施需求及项目建设进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地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地点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作出的调整,有助于进一步优化项目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以适应公司业务现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地点未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盖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骆玉伟 朱仙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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