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600645):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子公司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19:26:11 中财网
原标题:中源协和: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子公司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25-030
关于收购子公司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股
东所持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继续加大对成人健康细胞存储业务的资源投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延藜公司”)持有的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源济生公司”)25%股权。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5】第A05-0021号),上海中源济生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527.83万元,双方经协商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19,575元。

? 上海延藜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春梅女士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的累计次数为1次: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继续委托天津市红磡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12号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服务费用总计为19,138,353.84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上海中源济生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济生(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5,250万元,股权比例为75%,上海延藜公司认缴出资额1,750万元,股权比例为25%。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继续加大对成人健康细胞存储业务的资源投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上海延藜公司持有的上海中源济生公司25%股权。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5】第A05-0021号),上海中源济生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为1,527.83万元,双方经协商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19,575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济生(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海中源济生公司100%股权。

交易方于2025年7月2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交易事项(可多选)√购买 □置换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上海中源济生公司25%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是 √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是 √否
交易价格√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381.96万元 ?尚未确定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____________
支付安排?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 日内,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50%,自标的股权完成
  
  
  
 税务、工商变更登记后5日内,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 的50%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是 √否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十一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子公司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龚虹嘉先生、吴珊女士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序号交易卖方名称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对应交易金额(万元)
1上海延藜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上海中源济生公司25%股权381.96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一(关联方)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L1W7Y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473弄3号3层3085室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276弄5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杨华
注册资本1000万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橡胶制品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 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春梅
关联关系类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企业 □其他
上海延藜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春梅女士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上海延藜公司与公司同为实际控制人陈春梅女士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上海延藜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上海延藜公司持有的上海中源济生公司25%的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一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7EF68R2M □不适用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 子公司√是 □否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是 √否
成立日期2021/12/21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迈路1号1幢4层407室、408室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迈路1号大楼裙楼
法定代表人师鸿翔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 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所属行业C27医药制造业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万元) 
1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50064.29%
2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75025.00%
3济生(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5010.71%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 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
1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25089.29%
2济生(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5010.71%
3)其他信息
上海中源济生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
单位:元

标的资产名称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25% 
是否经过审计√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 计机构√是 □否 
项目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1-6月/ 2025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9,210,139.2463,420,841.25
负债总额56,341,383.7160,840,817.65
净资产12,868,755.532,580,023.60
营业收入10,734,481.857,250,668.88
净利润-24,058,084.87-10,288,731.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24,088,078.23-10,308,731.93
(三)该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增资、减资或改制。资产评估情况详见“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四)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5】第A05-0021号),上海中源济生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527.83万元,双方经协商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19,575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方法?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其他:
  
交易价格√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381.96万元 ?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2024/12/31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
(单选)□其他,具体为: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评估/估值价值:1,527.83(万元) 评估/估值增值率:18.72%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5】第A05-0021号),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对象不存在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辨识和评估的资产和负债。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上海中源济生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经审计后的企业账面净资产为1,286.88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27.83万元,评估结果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有所增加,增值额为240.95万元,增值率18.72%,增值原因是本次评估中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经济寿命年限高于企业折旧年限,且近年来人工费用增长共同造成评估增值。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不存在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辨识和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资产基础法。

重要评估假设和评估参数详见《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上海中源济生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经审计后的企业账面净资产为1,286.88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27.83万元,评估结果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有所增加,增值额为240.95万元,增值率18.72%。双方经协商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19,575元。

本次交易的交易双方根据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确定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公允,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受让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让方):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条目标公司
2.2目标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 (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500货币64.29%
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750货币25%
济生(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50货币10.71%
合计7,000/100%
第三条标的股权
3.1本协议所约定的标的股权为:乙方持有目标公司的25%股权。

3.2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将标的股权一次性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该标的股权。

3.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 (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250货币89.29%
济生(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50货币10.71%
合计7,000/100%
第四条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4.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以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华亚正信评报字【2025】第A05-0021号)中所确定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定价基础。依据评估报告,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527.83万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19,575(大写:叁佰捌拾壹万玖仟伍佰柒拾伍)元整。

4.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日至交割日止的期间,目标公司产生的损益均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4.3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50%,计人民币1,909,787.5元(大写:壹佰玖拾万玖仟柒佰捌拾柒元伍角);自标的股权完成税务、工商变更登记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50%,计人民币1,909,787.5元(大写:壹佰玖拾万玖仟柒佰捌拾柒元伍角)。

第五条过渡期管理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前的期间,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渡期。过渡期间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标的股权发生严重减值(减值金额超过转让价格的10%,以甲方的减值测试为准),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承诺事项),甲方有权依照第12.3款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款项。

第六条标的股权转让手续的办理
6.1甲乙双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成标的股权转让税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提供有关资料、完成内部决策程序等,确保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顺利完成。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7.2乙方对标的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其有权转让标的股权。

7.3乙方承诺:标的股权不设有质押、司法查封或其他权利负担,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共有权、优先权、选择权、信托、托管权利,标的股权对应的出资已全额支付,未发生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并不得以类似原因妨碍本次股权转让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2本次标的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的逾期完成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照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并按照转让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12.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约定或存在其他严重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参照第12.2款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13.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成人健康细胞存储市场空间广阔,是公司细胞存储业务的重要拓展方向。公司近年来持续在长三角地区拓展细胞存储业务。上海中源济生公司经过前期业务模式探索,已经形成“存储+保险”的生态协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中源济生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的同时,充分利用上海中源济生公司前期已经投入使用的细胞生命体验馆等软硬件设施、初具规模的团队以及市场渠道,加快整合公司各业务板块协同效率,为成人健康细胞存储业务在华东地区的发展构建完整业务闭环。

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为定价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少数股东退出、标的公司管理层相应调整,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产生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子公司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审议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收购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完成后,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加大对成人存储业务的资源投入并且提高整合公司各业务板块协同效率,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为定价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公司十一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子公司上海中源济生细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龚虹嘉先生、吴珊女士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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