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30097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B33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9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48,517,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925%。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246,296,5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671%;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2,22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5,757,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20%。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3,536,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6%;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2,22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4%。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8,423,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1%;反对 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63,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21%;反对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15%;弃权 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4%。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472,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93%;反对 1,0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3%;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1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426%;反对 1,0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11%;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471,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91%;反对 1,0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5%;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1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339%;反对 1,0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97%;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471,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91%;反对 1,0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5%;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1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339%;反对 1,0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97%;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463,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59%;反对 1,0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8%;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0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949%;反对 1,0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19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463,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59%;反对 1,0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8%;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0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949%;反对 1,0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19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463,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59%;反对 1,0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8%;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0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949%;反对 1,0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19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463,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59%;反对 1,0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8%;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0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949%;反对 1,0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192%;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472,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93%;反对 1,0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3%;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1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426%;反对 1,0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716%;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8,414,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6%;反对 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54,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45%;反对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97%;弃权 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471,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91%;反对 1,0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3%;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1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339%;反对 1,0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11%;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覃正伟、高灵灵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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