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钻石(30107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20:04:26 中财网
原标题:力量钻石: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5-032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7月 25日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4名,通讯出席董事 3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中“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和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除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未改变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董事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的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将其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2号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规则》《2号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规则》《2号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规则》《2号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规则》《2号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累积投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独董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规则》《2号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及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张珂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故提议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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