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和而泰(002402):为全资子公司专项贷款提供担保
|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20:25:24 中财网 |
|
原标题:
和而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专项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
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
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专项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
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通过的有效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和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深圳
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不超过 10亿元的银行授信、贷款等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4)。
公司于 2025年 7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能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2亿元的专项贷款;同时,为确保全资子公司智能科技专项项目的有效实施,结合公司此前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公司本次拟为智能科技增加 2亿元担保额度,担保总额为 12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担
保
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
方持
股比
例 |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
率 | 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
保额度 | 担保额度
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
比例 | 是否
关联
担保 |
公
司 | 智能科技 | 100% | 68.76% | 0 | 2亿元 | 4.27% | 否 |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智能科技担保的初步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深圳
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 10月 28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宝山路 18号
和而泰二厂 201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注册资本:16,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家用电器、LED产品、医疗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玩具类产品、人体健康运动器材类电子产品、人体健康运动检测类电子产品,美容美妆及皮肤护理仪器、设备、装备,机械电子器具及其控制器的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销售;普通货运;全部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与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后方可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 100%。
2.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5,026.67 | 15,291.98 |
负债总额 | 10,332.63 | 10,783.63 |
净资产 | 4,694.04 | 4,508.35 |
| 2024年1-12月(经审计) |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 | 0 |
利润总额 | -303.50 | -185.69 |
净利润 | -303.50 | -185.69 |
经核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的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全资子公司智能科技本次专项贷款担保是用于投资建设研发制造基地,实施智能控制与人工智能研产基地项目,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其智能控制和人工智能研产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智能科技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42,000万元人民币和 8,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65,000万元人民币和 256.23万美元,约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4.27%,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
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