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603819):神力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暨终止控制权变更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忠渭先生于2025年4月14日与辽宁为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康祺资产致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康祺资产致远1号”)签署了《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陈忠渭先生拟将其持有公司47,9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00%)以人民币14.553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1号,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 697,088,700元。若本次股份转让顺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辽宁为戍,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雪。 ? 协议转让终止的情况:2025年7月29日,公司收到陈忠渭先生的通知,因受让方未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如期支付交易价款,经与受让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于同日签署《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终止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终止协议》”),同意终止筹划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4日,陈忠渭先生与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1号签署了《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陈忠渭先生拟将其持有公司47,9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00%)以人民币14.553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1号,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697,088,700元。若本次股份转让顺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辽宁为戍,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雪。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5日及2025年5月22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协议转让的终止 自上市公司披露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后,交易双方持续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并于2025年7月18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要求,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1号应于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向陈忠渭先生支付第二期及第三期交易价款合计44,516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忠渭先生尚未收到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1号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的上述交易价款。经与受让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于同日签署《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终止协议》,同意终止筹划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 上述股份转让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股份转让方):陈忠渭 乙方一(股份受让方):辽宁为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10604MAD996PM3B 乙方二(股份受让方):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康祺资产致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3044768250 上述“乙方一”及“乙方二”合称“乙方” 各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因受让方自身原因,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于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各方因本次交易所签署的协议全部终止,不再履行。 (二)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本终止协议签署之后,各方基于本次交易事项以及本次交易所签署协议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结清,除本终止协议第三、四条提及的事项外,各方再无其他任何未决事项,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各方之间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各方应积极配合神力股份完成本次交易终止后的相关工作。 (四)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第一期价款。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该笔定金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没收。乙方对此表示无异议,并且认可甲方的决定。 (五)本终止协议为各方就本次交易的最终安排,并取代各方之间此前关于本次交易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备忘录或其他具备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六)本终止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三、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忠渭先生。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对本次终止协议转让暨终止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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