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30043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21:04:17 中财网
原标题:鹏辉能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口头、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上午在公司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举行,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国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实施激励计划能够有效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能够建立股东与核心团队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会议以赞成二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岳海燕女士参与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会议以赞成二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岳海燕女士参与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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