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声电子(83870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21:05:27 中财网
原标题:豪声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8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104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29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9《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表决 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管理
第六条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相关的绩效考核。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依据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职级或岗位,结合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相应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第八条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模、经济效益的增减情况及市场水平的变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

第九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时,将重点关注:
(一)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
(三)廉洁自律情况;
(四)员工满意度情况。

第十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每个经营年度和考核周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和薪酬分配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按规定承担个人应承担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公司在发放薪酬时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离开本职岗位或不再具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无法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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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5年 7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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