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000792):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21:26:11 中财网
原标题:盐湖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9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计划自 2025年 4月 9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 A股股票。本次计划增持股份总数量不少于 21,166.29万股。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出具的《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中国五矿于2025年 7月 29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增持后,中国五矿及其一致行动人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1,448,755,0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8%,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达到 1%整倍数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五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 7月 29日    
权益变动过程2025年 7月 29日,中国五矿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 5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增持后, 中国五矿及其一致行动人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合 计控制公司股份 1,448,755,0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8%,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盐湖股份股票代码000792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增持股数(万股)增持比例(%)   
A股5,300.001.00   
合 计5,300.00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来源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 
中国五矿 及其一致 行动人工 银金融资 产投资有 限公司合计持有 股份139,575.5126.38%144,875.5127.38%
 其中:无 限售条件 股份139,575.5126.38%144,875.5127.38%
 有限售条 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 2025年 4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5)。截至 2025年 7月 29 日,中国五矿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 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10,000,000 股。增持情况与已披露计划一致,本次 增持计划 尚在履行中。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 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中国五矿将根据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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