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60370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21:45:17 中财网
原标题:宁水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8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
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148,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6%。其中,控股股东之一张世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223,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7%;控股股东之一张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74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张蕾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58,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蓝墨7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9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4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蓝墨8号”)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 内部转让股份的主要内容:因家族资产规划,蓝墨8号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所持有的2,034,000股股份转让给乌昕(张琳之子,本
次转让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和杨茗(张蕾之女,本次转让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完成后,蓝墨8号将
不再持有公司股票,乌昕和杨茗将新增成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内部转让计划将在公司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拟定时间实施。

? 本次转让属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持股调整,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内部转让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8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2,034,000股
  
持股比例1.0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大宗交易取得:2,034,000股
  
上述转让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因
第一组张世豪34,223,65716.97%张世豪与张琳、张蕾 为父女关系。
 张琳5,742,2502.85%张琳与张世豪为父女 关系,张琳与乌昕为 母子关系。
 张蕾4,258,4812.11%张蕾与张世豪为父女 关系,张蕾与杨茗为 母女关系。
 蓝墨7号4,890,0002.42%张琳、张蕾100%持 有。
 蓝墨8号2,034,0001.01%张氏家族其他成员持
    有。
 乌昕00.00%乌昕与张琳为母子关 系。
 杨茗00.00%杨茗与张蕾为母女关 系。
 合计51,148,38825.36%
二、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墨私享8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034,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0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034,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9月1日~2025年11月28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大宗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家族资产规划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此次蓝墨8号股份变动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内部转让主体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二)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蓝墨8号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最终实施结果可能受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转让属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持股调整,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内部转让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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