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300008):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 11月 10日召开了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6日、11月 11日披露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年 1月 29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11,450,40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年 1月3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全部过户至“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过户股份价格为 2.63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达标情况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2月 1日披露的《关于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2024年 1月 30日,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第一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5,725,200股,对应的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17日披露的《关于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025年 1月 30日,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第二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4,580,160股,对应的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27日披露的《关于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6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年 1月 29日届满,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或其他处置安排等。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5、公司将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6、公司将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将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第 7.8.7条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存续期延长等事项,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除前述自行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过半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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