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高纤(600527):江南高纤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5-044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5%以上股东减持其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叶金友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6,588,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00%;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叶金友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92,467,301股公司股份均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7月29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79,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95%,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5%以上股东减持其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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