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300652):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5-056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尽职尽责,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并且能够有效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对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等工作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指导,协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考虑到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中汇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鲁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煌,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2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中汇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了评估,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审计报告,具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考虑到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延续性,董事会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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