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威复材(300699):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25-03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309,641,504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后总股本比例为37.53%,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00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后总股本比例为1.2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威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光威集团资金需求,减持资金拟用于回购光威集团19名股东(不含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部分光威集团股份;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减持股份将不超过10,000,000股,不超过光威复材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后总股本的1.21%;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调整说明:若计划减持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 承诺与履行情况 光威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相关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光威集团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时的发行价。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拟转让持有的公司股票,则每十二个月转让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威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 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光威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年年均净利润30%,本次减持符合相关要求。 4、光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光威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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