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603861):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津贴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对象: (一)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二)非独立董事:指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某种利益关系,并可能影响其独立判断的董事。 第三条制定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二)按岗位确定薪酬,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董事津贴标准: (一)独立董事:每年度予以人民币 10万元税前津贴。 (二)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每年度予以人民币 10万元税前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参照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执行,不另行发放津贴。 第五条支付方式: (一)津贴分为十二个月,于每月薪酬发放日前发放。如遇支付日为休假日时,则顺延发放。 (二)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津贴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三)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三章津贴调整 第六条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提出方案,并报股东会审议。津贴标准可随着市场津贴行情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第四章董事会会费 第七条董事会会费的开支包括董事会日常办公费用;董事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产生的差旅费及餐饮费等。 第八条公司统一为参与会议的非会议所在地地区的董事提供住宿安排,差旅费、餐饮费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修订而产生本制度与该等规范性文件规定抵触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2023年 4月)》同时废止。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7月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