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600979):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基金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5-042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铁发绿能产业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最终以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综合能源”)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现金认缴出资7,000万元人民币。 ? 相关风险提示:基金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也未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由于基金投资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在投资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拓展公司综合能源领域业务,扩大发展范围,公司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拟与国铁建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建信”)、汉银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银投资”)合作设立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光伏、风电、储能、综合节能等业务。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1亿元人民币,其中爱众综合能源认缴出资7,000万元人民币,持股7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企业名称:国铁建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61GD08 3.成立日期:2016年6月6日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姜岳 6.注册资本:16,129.03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5号楼七层710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等 9.股权结构
11.国铁建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有限合伙人一 1.企业名称:汉银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1FHB1D 3.成立日期:2015年8月10日 5.法定代表人:邹志峰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观澳园15号楼6层2A号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等 9.股权结构:青岛金融科技研究院持有100%股权 (三)有限合伙人二 1.企业名称: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2MA7E5TNM5Q 3.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9日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吴刚 6.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 8.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本次参与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铁发绿能产业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 2.基金规模:1亿元人民币 3.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国铁建信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等(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6.投资方向:光伏、风电、储能、综合节能等项目 7.认缴出资情况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铁发绿能产业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 2.经营期限:存续期为5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在投资期限或经营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延长的,可延长不超过二年。 3.出资方式:合伙企业总规模为1亿元人民币,所有合伙人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4.出资缴付:(1)首次出资:合伙企业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1,000万元(或其他满足基金备案登记要求的最低出资金额);(2)基金运行中的出资缴付:合伙企业的后续出资额视投资项目情况分多期实缴,由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具体项目投资,各合伙人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出资;(3)合伙企业应于收到合伙人出资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已缴付出资的合伙人出具出资证明书;(4)合伙企业存续期内,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出资后无法定理由不得提前收回出资,否则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5.投资领域:主要投资光伏、风电、储能、综合节能等领域的企业股权。基金可通过成立项目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的方式间接投资于具体项目。 6.退出方式:合伙企业通过取得股东分红、项目转让、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多样化方式获得投资收益、实现基金退出。 7.合伙企业费用:包括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向托管机构支付的托管费和合伙企业的运营费。 8.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非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和本协议约定的情形,且经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不得请求分割本合伙企业的财产。 9.违约责任:(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规定期限缴纳出资的,按合伙协议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普通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3)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视为违约,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给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通过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开展新业务,有利于促进爱众综合能源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公司向综合能源转型,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也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基金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也未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由于基金投资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在投资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结合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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