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珠生态(603359):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6:45:45 中财网
原标题: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无锡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1议案一
.......................................................................2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2议案二.......................................................................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3议案三.......................................................................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议案四.......................................................................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7议案五......................................................................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具体议程如下:

序号内容发言人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正式开始 2、介绍到会者,宣布到会股东人数 3、选举计票人、监票人席惠明
1、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事宜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席惠明
股东提问环节席惠明
股东投票表决席惠明
统计并宣读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席惠明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
主持人进行总结并宣布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席惠明
议案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
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同时,公司将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原《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办理有关《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工商登记备案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明细如下表:

序号议案名称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上述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议案三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为公司2023、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期间,北京德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北京德皓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0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廖家河,199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9家。

(2) : 2017 8 2010 10
签字注册会计师贺爱雅,于 年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年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6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8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翔,199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近三年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8家;近三年复核报告数量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 处罚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类型  
1廖家河2023年9月22 日出具 警示 函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 会福建监管 局因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 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 局出具警示函一次
2廖家河2024年5月13 日出具 警示 函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 会福建监管 局因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2018年年报审计项 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 具警示函一次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8 7
年 月 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8月8日届满,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席惠明先生、曹敏伟先生、缪春晓先生、李嘉俊先生、谈劭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公司第六届董事薪酬按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薪酬发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本次换届选举有关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附件一: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席惠明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无锡东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江苏东珠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席惠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187.26万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曹敏伟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无锡市锡山区政府办、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研究室主任,锡山区东北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锡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新疆克州阿合奇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无锡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曹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缪春晓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本公司北京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缪春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92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4、李嘉俊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副总经理、业务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

李嘉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52万股,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5、谈劭旸先生: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15年9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六十六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自2014年1月加入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秘书。

谈劭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99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和浦建芬女士夫妇之女儿席晓燕女士为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各位股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8月8日届满,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张春景先生、刘和先生、万梁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含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本次换届选举有关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附件二: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春景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所学历。

江苏大学会计学硕士,曾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科研主要集中在资产质量与收益质量,资本结构与财务分析等领域。先后在“会计研究”“软科学”“财会月刊”“会计与经济研究”等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现任江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

张春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刘和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环境工程学博士,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后。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进步二等奖等科技奖励。现任江南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教授、博导。

刘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万梁浩: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致公党党员,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南京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苏州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律师。曾任江苏英特华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现任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主任,具有多年企业改制上市、重组兼并、新三板、股权投资等法律服务经验。

万梁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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