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五洲新春(603667):五洲新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6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四川虹新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新制冷”)为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虹新制冷向银行申请各类融资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最高债权限额担保;公司为虹新制冷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不含票据池业务相互连带责任担保30,000万元),公司实际为虹新制冷提供的担保余额12,896.94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已向银行融资3,502.21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52,262.99万元(其中包括:票据池业务相互连带责任担保30,000万元;内保外贷质押担保折合人民币3,262.99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详见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在上述担保预计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担保事项如下: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于2025年7月1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虹新制冷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债权限额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虹新制冷未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虹新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虹新制冷成立于2022年12月3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智路南段;法定代表人:蒋明夫。经营范围包括:家用电器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家用电器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3,973.45万元;净资产5,906.71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30,027.02万元;净利润499.74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一)保证范围: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保证金额: 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三)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保证额度有效期: 1、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4月22日止。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务的发生日必须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每笔债务到期日可以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 (五)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详见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189,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34,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875.99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6,366.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3,362.99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0,923.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6%。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6、《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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