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红利港股ETF (159331): 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12次分红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7:21:25 中财网
原标题:红利港股ETF : 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12次分红公告

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12次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8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 
基金主代码15933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7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 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年7月25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元)1.346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元)24,992,385.5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4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第7次分红。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红利港股ETF”。

(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4)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25年8月5日
除息日2025年8月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8月8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无红利再投资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利润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7日将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5年8月8日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结算参与机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2)本基金将于2025年8月1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停牌,并将于2025年8月1日10:30起复牌。

(3)咨询办法
①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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