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3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21:55:19 中财网
【21:49 汉王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513,2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的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志峰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8,3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525%)。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姓名:李志峰,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志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13,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

二、本次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3.减持时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窗
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8,32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525%。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注:减持期间如遇公司总股本调整、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及相对应的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李志峰先生在首发时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即自2010年03月03日至2011年03月03日止),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二)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李志峰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李志峰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李志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督促李志峰先生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李志峰先生出具的《拟减持汉王科技股票的说明》。


【21:49 *ST东晶: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2,43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8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宁聚不存在任何承诺的情况,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情况;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宁聚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


【20:14 和远气体: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时间区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1月1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比例:
本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12,35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1%,且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112,35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拟减持底价下限及股份数量将做出相应调整。


【20:04 洁雅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管理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亿明源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571,5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9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85,767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85,767股。

明源基金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939,4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50%;中亿明源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632,0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45%。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亿明源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申请通过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亿明源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六十个月的,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

(二)承诺事项
持股5%以上股东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亿明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1、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本企业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100%;本企业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本企业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企业或发行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企业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3、若违反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股5%以上股东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亿明源严格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19:49 派能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科创投”)直接持有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股份20,463,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403%。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于2024年1月2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融科创投因自身资金周转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453,59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融科创投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9:29 同大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1)华盛百利:经营发展需要。
(2)魏增宝: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华盛百利:公司上市后华盛百利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

(2)魏增宝: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方式: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方式
华盛百利不超过1,776,000股不超过2%大宗交易
华盛百利不超过888,000股不超过1%集中竞价
魏增宝不超过1,825股不超过0.00205集中竞价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增发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的市场价格。

6、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19:29 欣灵电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413,988股(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0%。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5、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后续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张彭春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张彭春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和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19:19 浩瀚深度: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联创永钦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创永钦”)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9,775,2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173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3年8月18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联创永钦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441,39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73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进行。


【19:04 云里物里: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 持数量 (股)计划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 格区间拟减持股 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 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不高于 407,5900.5%集中 竞价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 后的3个月内根据减持 时市场价 格确定北交所上 市前取得基金投资 正常退出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创新微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不高于 134,2460.1647%集中 竞价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 后的3个月内根据减持 时市场价 格确定北交所上 市前取得个人资金 需求
注:若公司在股东拟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前未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

2、深圳创新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后因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企业拟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等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4)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创新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18:54 久盛电气: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窗口期不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5、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拟减持持股数量 (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徐铭154,3500.07%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人员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8:54 万华化学:万华化学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PrimePartnerInternationalLimited持有万华化学?
股份172,993,229股,占公司总股本5.53%,上述股份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股份,已于2022年3月23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PrimePartnerInternationalLimited将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54%的股份。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主体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18:39 佳华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科技”或“公司”)股东共青城华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华云”)持有公司股份8,952,4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764%,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前述股份均已于2023年3月20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共青城华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共青城华云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因员工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46,68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其中:
(1)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玮先生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不包含李玮先生通过共青城华云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以上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期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11月22日。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1
调整。


【17:39 味知香: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市金花生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花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股东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因自身资金需求,拟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3%。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重大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比例保持不变,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花生执行事务合伙人夏靖先生不参与本次金花生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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