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688711):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2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1. 提案人:赵善麒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7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7.75%股份的股东赵善麒,在2025年7月3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召集人于2025年7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赵善麒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鉴于非独立董事阮新波辞职,其提议增加《关于补选邓二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控股股东赵善麒持有公司股份37,783,038股,占公司总股本17.75%,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邓二平的任职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邓二平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邓二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邓二平作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以增加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 7月 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8月12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3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2025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2日召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2日召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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