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301055):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等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5-044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等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并向间接控股股东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集团”)核实后获悉: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已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富春控股集团、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泉投资”)、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等 69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并发布了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管理人发布了《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根据富春控股集团 2025年 7月 31日出具的告知函,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整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 6月 10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富春控股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富春控股集团管理人。 2025年 6月 12日,富春控股集团管理人以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 69家公司存在高度关联性、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财产成本过高为由,向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 69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5年 6月 17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张小泉集团的重整申请,并于 2025年 7月 21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为张小泉集团管理人。 2025年 7月 28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5)浙 0111破 52号)、《公告》((2025)浙 0111破 52号之一), 裁定对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 69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二、本次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等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2025年 7月 30日,富春控股集团收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决定书》((2025)浙 0111破 52号之一),主要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指定富春控股集团管理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 69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的相关信息。 (二)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情况 2025年 7月 30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公告》((2025)浙 0111破 52号之二),主要内容如下: 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 69家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5年 8月31日 17时前,通过现场申报或线上申报的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定于 2025年 9月 12日下午 14时 30分通过现场和网络会议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参会步骤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三)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情况 为顺利推进重整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了《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以下简称“预招募公告”),开展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 69家公司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概况 富春控股集团成立于 1993年 8月 30日,历经 3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家以实业投资、专业化运营、平台化运作为发展方向的综合型企业集团。富春控股集团等69家公司的主要产业包括:物流产业、休闲度假养老产业、商贸综合体、上市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1055,证券简称:张小泉)、物流仓配服务产业、医养产业、其他股权投资、部分不动产及其他权益。 各产业具体情况详见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2、咨询及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于 2025年 8月 29日 16:00时前发送投资意向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fckgglr@163.com,并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管理人。 意向投资人可参与富春控股集团等 69家公司的整体资产/权益投资或部分资产/权益投资,意向投资人需在投资意向书中对拟投资范围予以明确。 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需在管理人审查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 5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支付报名保证金。报名保证金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拟投资范围确定。未按时支付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撤回报名。 意向投资人在按时足额支付报名保证金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拟投资的资产和业务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根据重整工作推进情况,管理人将向按时足额支付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具体通知后续的工作安排。 (2)意向投资人须知事项 上述预招募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意向投资人在尽调过程中获取的相关资料和数据,管理人不对相应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予以承诺和保证,不对预招募公告内容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并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自担风险。 3、其他事项 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资产推介及投资人招募。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的实际情况对预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并通过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投资意向报名资料及其他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富春控股集团持有富泉投资 100%股权,富泉投资持有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 99.9981%股权,张小泉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4,043,7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9.09%)。同时张小泉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存在高比例质押、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 69家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提供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保持相互独立。目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本次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5、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提醒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1、富春控股集团出具的《关于富春控股集团重整事宜的进展告知函》; 2、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决定书》((2025)浙 0111破 52号之一)、《公告》((2025)浙 0111破 52号之二); 3、管理人发布的《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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