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600482):中国动力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总经理施俊先生,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王锦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除上述议案外,其他议案均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淞、陈安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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