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688665):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8:15:39 中财网
原标题: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5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6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

为维护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2025
的规定,特制定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

二、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会议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领取会议资料并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四、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以及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发言的,可在签到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涉及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问题,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票对应位置打“√”。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七、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八、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会期间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就座,不要在会场内随意走动。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等行为。如无特殊原因,参会人员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项。

十一、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光电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6日14点00分
3
(二)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5年8月6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

(五)会议召集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友辉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董事及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熊友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刘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董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何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张千帆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夏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现场会议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第二届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熊友辉先生、刘志强先生、董宇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1。

本次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请对以下三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01关于选举熊友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刘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董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第二届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何涛先生、张千帆女士、夏喆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2。

本次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请对以下三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2.01
关于选举何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张千帆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夏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光电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熊友辉先生个人简历
熊友辉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热能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拥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为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00年1月至2008年7月,任华中科技大学教师。2003年5月至2019年7月,任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熊友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2,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通过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2.56%股份,通过武汉智感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21%股份,通过武汉聚优盈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83%股份,通过武汉盖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61%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宇女士为夫妻关系。熊友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刘志强先生个人简历
刘志强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电工理论与新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空气净化器(中国)行业联盟专家委员会技术专家,武汉东湖高新区“3551人才”。

2000年7月至2011年5月,任华中科技大学教师;2003年5月至2019年7月,历任武汉四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赣州丝清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志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4,9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0%;通过武接持有公司0.76%股份。刘志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董宇女士个人简历
董宇女士,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1月至2013年6月,任华中科技大学职员。2017年8月至今,任武汉大山精密炉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武汉智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吉耐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担任武汉佑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7,0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0%,通过武汉佑辉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24%股份,与实际控制人熊友辉先生为夫妻关系。董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何涛先生个人简历
何涛先生,男,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博士研究生。教授(二级),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江苏省双创人才、湖北隆中人才。主要从事视觉检测与机器人引导技术、自动化技术与智能装备的研究。1985年7月至2024年4月,历任湖北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湖北省现代制造质量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退休);2024年5月至今,任广州工商学院东北州立联合科技学院常务副院长。

何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张千帆女士个人简历
张千帆女士,女,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湖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女教职工,湖北省大中专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主要从事企业信息化应用与管理、数据资源管理等领域的研究。2005-2017 2017
年,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年至今,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张千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夏喆先生个人简历
夏喆先生,男,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湖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湖北省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湖北省优秀社科青年人才。主要从事会计理论与实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的研究。

2011-2017年,任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2017年至今,任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2014年至今,任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2021年至今,任湖北省审计学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内部控制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会计学会理事。

夏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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