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2025年7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5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债务到期的公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务到期基本情况 2023年2月8日,景峰医药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峰”)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银行借款13,8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9日;2024年1月31日签订了《展期协议》,将该笔借款期限展期至2025年1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和2024年11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签署补充担保协议,新增担保方并变更了抵押物和质押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 2025年1月22日,前述借款余额为11,700万元,上海景峰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针对11,700万元的借款进行展期,借款期限展期至2025年7月27日,展期利率为固定利率4.55%。结息方式为按月偿还利息,到期清偿贷款本金。对于前述11,700万元借款,担保方式如下: 1、景峰医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上海景峰持有的上海市宝山区集贤路500弄69号601室、602室,集贤路500弄70号601室、602室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3、叶湘武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4、上海景峰持有的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5、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叶湘武持有的景峰医药(000908.SZ)无限售流通股3,300万股提供质押担保; 7、上海景峰持有的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的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8、叶湘武以其拥有的贵阳2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9、上海景峰持有的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10、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6,400万部分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1、常德常石兴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太湖之星567幢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及担保到期情况 1、上海景峰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的债务及担保到期情况 近日,上海景峰收到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出具的《到期通知书》,上海景峰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的前述11,700万元借款本金已于2025年7月27日到期。 截至2025年7月27日,公司预计上述借款将出现不能按时偿还的情况,经测算,上述借款应于2025年7月28日支付到期本金及利息11,710.35万元。 2、公司累计债务及担保逾期情况 截至2025年7月29日,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由于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债务逾期本金合计为15,595.57万元,占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90.66%;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对上述部分逾期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外担保逾期的合同数量为18例,担保逾期金额为16,431.50万元,占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0.88%。具体情况如下:
1、由于债务逾期,公司或将面临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同时因债务逾期也可能将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2、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尽快就债务及担保逾期风险采取积极的应对解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展期等方式)妥善处理上述债务及担保逾期事项。 3、目前公司已进入预重整阶段,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公司将结合预重整沟通协调机制,通过预重整及后续重整程序(如有)化解相关风险。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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